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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90072852號函,業將「中華民國助聽器商業同業
公會聯合會」組織章程之任務:刪除辦理「專業證照、評鑑」等事宜,爰此 該會辦理發證業務恐有違規沿生衝突疑慮。
二、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8年05月14日函文(勞中二字第0980201676號)准予本會辦理自主專業發證,為保障本會會員權益,凡於二年內參加助聽器專業講習者,請將「助聽器證照驗配技師證書」、「聽力檢測合格證書」;依所需更換證書二吋半身相片一張寄至:台中市沙鹿區中山路420號(每份工本費500元,敬請依帳號繳納辦理換證)。
戶名:中華民國助聽器同業聯合協進會
銀行:彰化銀行 沙鹿分行 帳號:587601-00024-500
三、本會為確保同業工作權益,預劃於101年6月~7月間辦理中華民國助聽器專精訓練暨助聽器驗配學科、術科證照考試,待舉辦期程及報名簡章制定後,公怖於本會網站。(本會網址http:www.ha.org.tw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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